
一、施教區內學生確認需要提供的基本證件及材料
小學畢業證、戶口本(必須為賈汪區戶籍)、第一監護人的身份證、房產證(不動產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學生出生證。
復印件要求: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上;戶口簿復印首頁、監護人所在頁、新生所在頁;
房產證(不動產證)復印產權所有人頁、房產地址頁[其中產權所有人頁(含房主姓名、房屋樓號住址)復印2份]。
二、由于戶籍不同,需要提供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學生與父母在同一戶籍,并與父母的房產證、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的。
——需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學生出生證。
2.學生的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戶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需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學生出生證。
3.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內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及軍官證(或公派出國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明),學生出生證等相關證件。
4.學生及其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其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需相關證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父母雙方的無房產證明(住建局)、結婚證、學生出生證。
5.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以實際監護人的房產證、戶籍或實際居住地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需提供:法定實際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法院離婚判決書(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學生出生證。
三、施教區審定中特殊情況,需要提供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以其父母的房產證來確定施教區;有多處房產的,以實際居住的房產確定施教區。(實際居?。阂蜒b修,具備水電、桌椅、床鋪、炊具等基本生活條件且在該房中生活。)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學生出生證。
2.貨幣拆遷確未購房的,憑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以學生家庭的戶籍所在地作為其施教區;拆遷異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確定其施教區。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拆遷協議(拆遷協議要有拆遷辦提供的帶有學生監護人具體安置“小區名稱、樓號、房號”證明)、無房產證明(住建局)、結婚證、學生出生證。
3.新購房產且實際居住但尚未取得房產證的(需實際居住)(實際居?。阂蜒b修,具備水電、桌椅、床鋪、炊具等基本生活條件且在該房中生活)。
——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父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繳納的房產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兩月的水電費發票原件、結婚證、學生出生證。
實際居住界定:已裝修,具備水電、桌椅、床鋪、炊具等基本生活條件且在該房中生活。
四、其他說明
1.房產贈與協議書、房產交易協議書等不視為學生施教區確認的房產證明。
2.確認學生施教區過程中,所有證件的有效日期均截止到2020年7月10日。
3.無房證明:指住建局出具的證明(原件);
房產拆遷安置證明:指拆遷安置協議及區拆遷辦的出具的證明。
4.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報名時要填寫材料真實承諾書,學校已向有關職能部門申請校驗證件的真偽,一旦查實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弄虛作假,學校有權取消被監護人的入學資格,并納入誠信黑名單,同時報請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徐州市第七中學附屬實驗學校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