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入學條件
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和持有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
二、招生范圍
本校施教區:大劉村(小李莊村)、紅土廟村、付莊村(新莊、小劉莊、小新莊)、閘口村(徐庵子村、小山子)、鎮機關單位。
三、招生時間安排
1、7月4-5日,招收施教區內適齡兒童;
2、7月6-7日,招收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等隨遷適齡兒童。(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界定:非銅山區戶籍到我區經商或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招收戶口不在本施教區但在大彭鎮區購買房產且實際居住時間達一年以上的適齡兒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報名要求
家長按時帶孩子到大彭實驗小學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需出示:
1、戶口在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
出示有效證件原件:家庭戶口薄。上交復印件:復印戶口薄首頁及孩子所在頁。適齡兒童無戶口的提供少年兒童出生證明。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隨遷子女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
(2)隨遷子女父母在施教區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一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一年以上的勞務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一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3)隨遷子女父母在施教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證明(居住證,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房產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經審核合格后上交復印件:戶口薄首頁及孩子所在頁;隨遷子女父母在施教區經商、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在施教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證明。
3、戶口不在本施教區但在大彭鎮區購買房產且實際居住時間達一年以上的適齡兒童需提供:
戶口薄首頁及適齡兒童所在頁及復印件。
房產證(出示原件,上交復印件),無房產證的提供購房合同及電費發票的原件和復印件,其它能證明實際居住的相關材料(學校將進行核查實際居住情況)。
五、其他情況說明:
1、房產證、營業執照、購房合同等材料的姓名必須與孩子所在戶籍的監護人姓名一致,若孩子戶口掛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上,必須出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營業執照等材料;父母離異者,需出具離婚證、法院判決書等有效證明。
2、適齡兒童報名時,父母要填寫承諾書,承諾對提供的相關材料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學校對相關材料進行審驗,一旦查實有關材料或登記信息弄虛作假,學校有權拒收學生入學就讀并提請有關部門查處,造成一切后果自己負責。
本方案依據銅教【2019】90號文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未盡事宜,最終解釋權歸大彭實驗小學。
2019年6月